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市人劳专〔2008〕80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我市“两创”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8〕1号)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8年度全省共选拔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4万元、2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负责推荐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人选。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及时把企业和科研一线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须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后,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初审;
(二)经初审后,市人劳局将按照专业(行业)分类上报省人事厅。
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在5月10日前向市人劳局专技处(联系人:秦耿秀,电话:3081769)报送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往qgxx@21cn.com;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
(三)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上述表格均从衢州市115人才论坛上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市委市政府“创业创新”总战略,加快年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八年四月三日 |